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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中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

    9个月前 | admin | 83次围观

    30日,青岛中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刘鑫上诉,维持原判。该案时间线梳理如下↓↓

    刘鑫案立案结果_刘鑫案什么时候判决_刘鑫不服二审判决

    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时间线

    江歌,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刘鑫(现用名:刘暖曦),江歌日本语言学校的同学与好友。

    2016年9月2日 刘鑫不堪前男友陈世峰的骚扰向江歌求助,江歌同意其借住在自己租住的公寓内。

    2016年11月3日凌晨 刘鑫和江歌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汀歌遭遇并发生争执,期间走在前面的刘鑫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江歌被陈世峰连捅11刀后死亡,年仅24岁。

    2017年12月20日 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刘鑫不服二审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9年10月 江秋莲(江歌母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200余万元。

    2020年6月5日 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

    2020年11月20日 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

    2021年4月15日 该案一宙公开开庭,未当庭宣判。

    2022年1月10日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亩判决:被告刘鑫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袖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期间 刘鑫不服一宙判决刘鑫不服二审判决,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2022年2月16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刘鑫方称:无证据证明刘鑫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刘鑫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2年11月20日 刘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取得新证据,将出席二审第二次开庭。

    2022年11月22日 该案二审第二次开庭。

    2022年12月30日 该案二审宣判,驳回刘鑫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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