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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大雾)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9个月前 | admin | 63次围观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28日

    名称:

    大雾天气提醒

    文号:

    有 效 性:

    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决定自12月28日18时0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大雾)Ⅳ级应急响应。预计今天18时到明天14时,驻马店市将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浓雾,北部部分县区有能见度低于200米的强浓雾,局部能见度低于50米,请注意防范。

    防御措施及建议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的跟踪监测,及时发布短时临近预报,各级政府及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照职责做好大雾天气的应对防范工作。

    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提醒群众做好大雾天气安全防范。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通信部门要密切配合,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各类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的防范避险意识。

    三、住建、城管部门要关注大雾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及时通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暂停室外施工作业。

    四、交通部门、公安部门及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大雾、低能见度等防范准备工作,加大对各重点路段巡逻管控,及时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五、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公园、景区、户外游乐场所隐患排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适时暂停或关闭高空游乐项目、室外旅游景区(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六、各重点行业部门要分析大雾天气影响,指导所属企业和系统采取针对性措施,严防因大雾天气变化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

    七、各社区工作人员要及时传播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减少户外活动,提示驾驶人员应关注交通信息,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

    八、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保证通讯畅通,确保情况信息上报及时准确。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队伍要密切关注险情、灾情,提前组织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力量,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及时上报,迅速有序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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