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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

    9个月前 | admin | 75次围观

    PM2.5正式入国标

    N新华 中新 综合

    核心提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作。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

    据了解,我国首个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于1982年制定并发布实施,其后进行过三次修订。

    PM2.5和臭氧监测三阶段实现覆盖全国

    为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加符合实际状况,更加接近人民群众切身感受,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会议要求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PM2.5指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其能负载大量有害物质穿过鼻腔中的鼻纤毛,直接进入肺部,甚至渗进血液,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臭氧虽然在平流层起到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刺激人体眼睛和呼吸道,导致肺功能减弱和组织损伤等。

    淘汰落后产能突出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

    会议指出,当前中国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较大,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仍很突出。会议提出了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五项要求。

    一、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积极推进使用清洁能源。对城区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优化工业布局。

    二、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在重点区域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禁止新建、扩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钢铁厂、水泥厂。

    三、深化污染减排。推进电力行业和钢铁、石化等非电行业二氧化硫减排治理。加快燃煤机组脱硝设施建设,加强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治理。

    四、突出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车用燃油品质与机动车排放标准。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五、加强协同防控。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极端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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